怕就是有钱买国债,全族都没命兑现收益。
但“既往不咎”不同!
【朱元璋:购买国债就能脱罪?】
与经济相关的对策,朱元璋不懂,只能全部遵循秦念的意见。
但涉及贪腐,朱元璋完全不明白秦念怎么会为了五百万两白银对罪人既往不咎。
那他被迫杀子又是为何?
难道两个藩王购买的国债不足以买他们的命吗?
【秦念: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但你朝不同,许多贪官是不得不贪,必须给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宗室例外,他们买国债也不能抵罪,因为没人能逼他们犯罪。】
许多明朝官员在此刻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
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这分明是重新做人的机会。
【朱元璋:什么叫不得不贪?】
看到宗室不能抵罪,朱元璋就更不愿意让贪官抵罪。
更别说十年后还要兑现国债收益,这就等同于赃款变成“正当所得”!
【秦念:一个正七品的县令年禄九十石米。】
【朱元璋:已足够养廉用度。】
《名臣经济录》中记载:
“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如知县月支米七石,岁支米八十四石,足勾养廉用度。”
在涨薪之前,知县年薪八十四石就足够“养廉用度”,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还给涨薪六石。
九十石约64吨,大概能让一家五口吃六七年。
也就是说,明朝的俸禄理论上还真够用。
但秦念知道那只是理论。
汉朝的中县县令秩六百石,发工资是钱粮并行,到手后折换成粮约16吨,是明朝的25倍。
唐朝的县令收入分为禄米、月俸钱以及职田收入,折换成粮差不多也是16吨。
只看倍差,会认为明朝的县令虽然工资比不上汉唐,但还没到“不得不贪”的地步。
但明朝自有国情在。
【秦念:“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来解释一下,你给官员发贬值八成的大明宝钞是几个意思?】
【朱元璋:……只是偶尔如此,折钞数也不多,以后不会再支以宝钞。】
朱元璋有些脸热。
但偶尔这般,也不至于“不得不贪”!
【秦念:朱棣,你爹是偶尔,你呢?】
【朱棣:……】
【秦念:好一点的四米六钞,惨一点的二米八钞,而你朝宝钞贬值比洪武时还要狠。】
【朱棣:朕亦会从秦皇之策,立即停印停发大明宝钞!】
朱棣当即认错。
父皇给官员定的俸禄也就足够官员用度,自己永乐朝这般折钞,朱棣毫无辩解余地。
这等同于父皇时期的俸禄直降五六、甚至七八成。
“在京官员,一品至五品,三分米七分钞;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钞。其米每月在京支五斗,余于南京仓支,不愿者准在京折钞……南京文武官一品至九品,二分米,八分钞。”
永乐十九年的北京官员,不仅折钞,每月只能领五斗米,其余的米得自己去南京取,不愿意的话就都折钞。
南京的官员一律二米八钞,其他在外的官员也是米钞兼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