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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2 / 2)

第41章

古代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参加科考要看身世背景。良籍可考, 贱籍不可考。而贱籍又通常是一代代往下传,父母亲是贱籍,那么孩子也是贱籍。贱籍三代不可科考, 不可与良籍通婚, 并且大多都要依附于主家或者官府机构生存。

但于庆隆隐约记得, 到明清时期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 对此规定有所松动。比如有些贱籍的人立了功或者赎了身转了良籍之后就可以正常参加科举考试,也可以与良籍通婚。

这个时代跟明朝时期有些相似之处,于庆隆猜应该也有这种可能。

再说方戍姓方, 又不姓吴。他的姥姥曾为贱籍, 但人家已经努力赎身, 按理不该影响到方戍才对。

所以于庆隆猜测, 这里多半还是有什么猫腻。

果然,方戍道:“我先前考童试时并没有人提起过这件事, 考得秀才也极为顺利。直到后来吴家知道我考中秀才,他们便开始不依不饶。”

提起这件事,方戍也是感叹颇多。

当年他姥姥被他姥爷赎了身, 之后便成了良民。姥姥和姥爷在一起也拜过天地, 还有人作证。

可当时的姥姥并不知晓姥爷已有妻室。她以为他是未婚人, 便与姥爷成了亲,依附姥爷组成了家庭, 还有了孩子。而姥爷则将姥姥与女儿安置在外面的一处小宅子,还称那就是自己的家, 姥姥也信他的话。

谁知有一日有人带着家丁打到家来,指责姥姥是个不检点的女子,与人无媒苟合。

姥姥虽卖过唱,却也是个要强的, 不肯为妾,又不能进吴家门。她不想影响了自家孩子的名声,便在吴老太太许诺会抚养她女儿之后便留下孩子一个人,悄悄走了。

方戍说:“娘是三岁上才得知自己还有个哥哥。但你想来也猜得出,虽是哥哥,但并非一母同胞,总归不同。娘少时在吴家吃了许多苦。我听父亲说,他头回见娘的时候娘就在河边洗衣裳,足有两盆。说来也是巧得很,他们第一次相遇也是在河边。”

于庆隆问:“也是南河么?”

方戍说:“那倒不是。咱们这里是栖霞镇下,他们那里是良塘镇。父亲去好友家中作客认识的娘。”

于庆隆觉得在听一段往事,便叫方戍多说些。

方戍也乐意告诉他,便道:“吴家在当地可算富庶,但早先方家的长辈们并不同意父亲娶母亲,觉着母亲出身不好。后来是姥爷作主许了娘不少嫁妆,这才把娘娶回方家。今儿大舅他们来,说是想要地,其实就是当初姥爷送与娘作嫁妆的地。你也知道,在乡下,女儿和哥儿出嫁通常是不给田产的。大舅他们觉得这田姥爷不该给母亲当陪嫁,他们就总想着要回去。”

于庆隆问:“有多少田他们这么折腾?”

方戍说:“整十亩。”

那怪不得了。十亩田可要好几十两银子呢。若是特别好的田,那都得大几十两。

这吴家老爷子人品啥样不论,对姥姥大约是有些真心的,所以才能爱乌及乌,给女儿以良田作陪嫁。

当然,也可能只是弥补自己心中的亏欠也说不定,于庆隆没见过,也拿不准。

“那平时是不是根本不与吴家来往?”

“嗯。娘嫁到方家之后便鲜少回去。当时姥爷许这十亩田,吴家的老太太心中自是不高兴。是姥爷说往后再不往来,这才给的。”

“那你科考的事是不是也与吴家有关?”

“多半如此。大舅家里有位表兄,是个童生,今年已有二十四岁。老太太对咱亲姥姥和娘都是有气的。原先他们并不知我科考便也没怎注意方家。得知之后却总是会明里暗里使些绊子,不想让我越过这位表兄去。依我猜,他们应当早知我与你要成亲之事,就赶上今日来约摸也是为了给咱们心里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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