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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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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锦西有些恍惚。

莫不是受伤了,就爱胡思乱想了?

他动了动脚,因为吃痛皱起眉。

不对啊,他伤的是脚,又不是脑子。

“三叔别乱动,当心扭伤加重。”这一次,冯橙是真心实意的关心。

无论怎么气三叔给家族招祸,感情在那里摆着。

冯锦西这才感觉侄女正常了,笑着问道:“橙儿怎么这时候过来了?”

冯橙微笑:“昨夜不是下了一场大雪,想着踏雪寻梅来着,走着走着想到三叔,就过来了。”

踏雪寻梅?

冯锦西因这四个字心跳快了好几下。

“园子里不就那么几株梅花,有什么看头。”为了掩饰心虚,冯锦西随口道。

“是啊,就是觉得没看头才来找三叔的。”

冯锦西:?

“三叔应该知道那些赏梅花的好去处吧?”

冯锦西不得不点头:“嗯。”

冯橙有些遗憾:“本想着要三叔带我去,谁成想三叔扭了脚。”

冯锦西呵呵笑笑。

打死也不能让大侄女知道他已经去过了。

“对了,三叔,你的脚怎么扭伤的啊?”

冯锦西笑容一滞。

“就从酒馆出来时滑了一下,这不是下雪了吗。”

“三叔喝多了?”

冯锦西眼神微闪:“没喝太多,纯粹不小心。”

“三叔以后出门可要小心啊,据说今年雨雪多。”

冯锦西一愣:“还有这种说法?橙儿听谁说的啊?”

“祖父说的。”

冯锦西摸摸鼻子,不敢问了。

“三叔,京城最好的赏梅去处是哪里啊?”

“千云山梅花庵旁的梅林,是京城最好的赏梅去处。”

冯橙轻轻扬了扬眉梢。

三叔倒是没有哄她,今日他就是在千云山的梅林与那名叫杜蕊的女子相遇的。

“那我明日去玩玩。”

冯锦西一听,赶忙劝阻:“千云山有点远,去的人也杂,还是等我好了带你去吧。”

冯橙唇角微勾。

当然杂了,文人墨客,花魁行首,应有尽有。

“不算远啊,都没出城。”

“主要是人杂。”唯恐侄女乱跑,冯锦西觉得脑壳疼。

“我带着小鱼。”

“去小青山你还带着小鱼呢,不也出事了。”想到冯橙在小青山遇险的事,冯锦西依然后怕。

冯橙摊手:“去小青山就算三叔跟着,还是躲不了啊。”

冯锦西脸一板:“总之等我好了带你去,不许一个人乱跑。”

冯橙犹豫了一下,勉强答应下来:“那好吧,等三叔好了一起去。三叔可不能骗我。”

冯锦西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我骗你干什么。”

“那三叔好好养着,我先回去了。”冯橙起身。

“回吧,回吧。”少年一直紧绷的心弦总算松懈下来。

他维持叔叔的尊严容易嘛。

冯橙又坐了回去,细细打量小叔叔。

冯锦西心中发虚:“看什么?”

还不赶紧走。

少女蹙眉:“我怎么觉得三叔不欢迎我,巴不得我赶紧走?”

“没有的事!”冯锦西飞快否认。

“真的?”

“真的!”

冯橙嫣然一笑,施施然起身:“那我走啦。”

终于熬到大侄女走人,冯锦西擦了擦额头薄汗。

这什么破侄女啊,越来越精了。

冯橙回到晚秋居,笑意一收,有些心累。

三叔扭了脚短时间不能出门,虽说能得一时安稳,可也让她找出那名女子的时间陷入了凝滞。

毕竟到现在她无法确定那名叫杜蕊的女子就是害了整个尚书府的人。

用不了一个月,就要到庆春二十五年的春日了。

“白露——”

白露走过来:“姑娘您吩咐。”

“那些御赐之物中是不是有活血膏?”

东西是白露整理的,她自然很清楚,闻言不假思索道:“有呢,一共有六瓶上好的活血膏。”

“取两瓶给三老爷送去。”

冯锦西正准备吃饭,就听小厮禀报说晚秋居的白露来了。

“三老爷,姑娘让婢子给您送活血膏来。”

冯锦西看到两瓶活血膏上的贡品标志,登时感动了。

多好的侄女啊,等脚好了,他第一时间就带侄女去赏梅!

许是少年人恢复快,也或许是御赐的活血膏起了一些作用,在过年前几日,冯锦西的脚就好利落了。

恰恰下了一场大雪,入眼一片片银装素裹。

冯锦西履行承诺,带着冯橙前往千云山踏雪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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