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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沈朗奏:“《关雎》,夫妇之诗,颇嫌狎亵,不可冠《国风》。”故别撰《尧》、《舜》二诗以进。敢翻孔子之案,迂谬已极;而理宗嘉之,赐帛百匹。余尝笑曰:“《易》以《乾》、《坤》二卦为首,亦阴阳夫妇之义。沈朗何不再别撰二卦以进乎?”且《诗经》好序妇人:咏姜螈则忘帝喾,咏太任则忘太王:律以宋儒夫为妻纲之道,皆失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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