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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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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

好吧,这里已经不是坟墓了,至少不是十八世纪初那个原装的。那个建筑早已不复存在,但大家提到这里时还是会用这个名字。曼哈顿拘留所——位于市中心,亚瑟·莱姆此时正坐在这里,他的心脏发出钝重而绝望的跳动声,一声、一声,又一声,自他被逮捕以来便一直如此。

但是无论这个地方是否被称为坟墓,曼哈顿拘留所/伯纳德·凯里克中心(前局长和拘留所长下台之前这地方的名字),对亚瑟来说就是地狱。

绝对的地狱。

他和其他犯人一样穿着橙色连体服,但他与那些人的相似之处也仅限于此。亚瑟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棕色头发修剪得清爽整洁。他和此处等待审判的其他人完全不同。不,他不是大块头,没有文身,没剃光头,不蠢,也不是黑人或拉丁裔。像亚瑟这样的犯人(通常是白领犯罪),一般是不会在“坟墓”里等待审判的。他们大多会被保释出来。无论他们犯下了什么罪,保释金也不会像亚瑟那么高。亚瑟的保释金是两百万美元。

所以,五月十三日以来,坟墓就成了他的家。这是他一生中最漫长、煎熬的日子。

也最令他感到迷茫。

是的,亚瑟可能遇到过那个被杀害的女人,但他甚至不记得她是谁。是的,他曾去过ho区的那家画廊,而且显然她也去过那里,但他不记得他们说过话。是的,他很喜欢哈维·普雷斯科特的作品。当他失去工作后,不得不把画卖掉贴补家用时,也确实很心疼。但是偷画?还为此杀了人?这些人他妈的疯了吗?他看上去像个杀人犯吗?

整个事情就是一道绝望的无解难题。就像费马定理,即使在阅读了证明答案后,他仍然没能想明白。车里有受害者的血迹?他是被陷害的,那是当然。他甚至觉得陷害他的人可能就是查证的警察。

而当他在“坟墓”里度过了十天以后,辛普森杀妻案的判决结果似乎也没那么像《阴阳魔界》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幕后主使是谁?普林斯顿大学拒绝让他任职教授时,他写过一些愤怒的书信。信里的言语有些过激,有些根本就很愚蠢、小气,也有过威胁。嗯,学术领域确实有一部分精神不太稳定的人。也许他们想报复他。某个班上的学生曾想和他搞不正常关系,但被他拒绝了,不,他不想搞外遇。也许她因此怀恨在心。

《致命诱惑》……

警方已经去查过她了,而且认为她不是幕后黑手,但是他们真的下功夫去核对她的不在场证明了吗?

他环视了一下拘留所宽敞的公共活动区,周围有数十名嫌犯。起初他们还对他好奇不已,听说他是因为涉嫌谋杀而被捕时,对他就更有兴趣了,但是后来他们的兴趣消退了,因为听说受害人既没有偷他的毒品,也没给他戴绿帽子。他们只接受以这两种理由杀女人。

最终他们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把人生搞砸了的普通白人,之后他的日子就变得越发艰难。

他们骚扰他,拿走他的牛奶——就像中学里欺负人的恶霸。好在他们不会强奸他,至少不是在这里。这儿的罪犯都是刚刚被抓进来,所以暂时还能忍住。但他的一些新“朋友”告诉他,一旦被判了长期徒刑,“童贞”是肯定保不住的,尤其是如果他被判二十五年徒刑的话。

他已经被人揍了四次,被绊倒两次,还被变态的阿齐拉·桑切斯按倒在地。那人的汗水滴到他的脸上,嘴里嚷嚷着西班牙式英语,直到几个百无聊赖的警察把他从亚瑟身上拉下来。

亚瑟尿了两次裤子,吐了十几次。他就是一条虫子、渣滓,没人稀罕他的屁股。

至少暂时还没有。

他的心脏一直跳个不停,仿佛随时可能罢工。就像他的父亲亨利·莱姆那样。但那位著名的教授才不是在“坟墓”这种可耻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庄严得体的伊利诺伊州海德公园的人行道上。

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证人和证据都齐全……但是这根本就说不通。

“莱姆先生,你应该接受认罪减刑协议。”助理地区检察官告诉他,“这也是我对你的建议。”

他的律师也是这么说的。“我对这个案子了如指掌,亚瑟。这件案子比gps地图还简单明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之后会发生什么——而且我也可以告诉你,你不会被判死刑。纽约可懒得严格规定死刑法。对不起,这个玩笑有点儿过了。但是不认罪,你无论如何也至少会被判二十五年。而我可以给你减到十五年。”

“但我什么都没有做啊。”

“啊哈。这句话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亚瑟。”

“但是我没有杀人!”

“嗯哼。”

“我不能认罪,陪审团会理解我的。当他们看到我,就会知道我不是一个杀人犯。”

短暂的沉默。

“好吧。”虽然这句话明显言不由衷。他显然生气了,尽管他的收费高达每小时六百美元,而且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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