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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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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讽刺。

大家认为警察局广场是纽约市最丑陋的政府建筑之一,然而它却能让人看到曼哈顿市区一些最美的景致:港口、东河以及纽约最繁华部分那高耸的“让河奔流”天际线。相比之下,原来位于中央街的警察局总部,可以说是休斯敦街以南最优雅的建筑,但是白天,驻守在那里的警察朝外望去,只能看见租户、屠夫、鱼贩、妓女、游手好闲的人和伺机而动的劫犯(那个时候,警察是小偷的主要目标,他们看重他们身上的毛料制服和铜纽扣)。

阿米莉亚·萨克斯走进她现在位于警察局广场的重案组办公室,凝望着斑斑点点的窗户外面,心里想着这件事。她还想着:她一点都不在意大楼的建筑美学,也不在乎景致怎样。她反对的是,她要在这里施展她的调查技巧,而不是在林肯·莱姆的连栋住宅里。

该死。

她对他辞掉警察局的顾问工作不高兴,一点都不高兴。就她而言,她想念互相交流、彼此激辩带来的灵感迸射,格式塔引出的创意勃发。她的日子变得像在网络大学学习:信息还是一样的,但是信息载入大脑的过程缩减了。

案子没有进展。凶杀案得不到解决,这原本是莱姆的专长。如里纳尔多的案子,列在她的待办案件表里大概一个月了,一点进展都没有。这是一起发生在中城西区的凶杀案。一个小角色、一个毒贩艾奇·里纳尔多,被人砍死,被砍得很惨。街道巷弄污秽不堪,证物清单奇长无比,因此也没什么帮助:烟头、沾有少许大麻的烟夹子、食品包装纸、咖啡杯、儿童玩具的轮子、啤酒罐、避孕套、纸屑、收据,还有其他上百件没用的东西,在纽约的街道上都寻常可见。她在犯罪现场找到的指纹和脚印没有一个用得上。

仅有的另外一条线索是目击者——死者的儿子。好吧,勉强算是目击者。那个八岁的孩子没有看清楚凶手,但是听到行凶者跳进一辆车里,报了个地址,地址里有个“村”字。声音是男声,听起来更像是白人,而不是黑人或拉美裔。面谈时,萨克斯用尽技巧,想让那个男孩多回想起一点东西,但可以理解的是,他看到自己的父亲在街巷里鲜血喷涌,已经心神混乱。针对出租车和吉卜赛出租车司机展开的调查,没有什么结果。格林威治村覆盖的范围,有几十平方英里。

但她确信,莱姆本可以将大部分证物查验一遍,得出一个结论,即在曼哈顿那个奇妙的区域,罪犯最有可能去了哪里。

他原本已经伸出援手,但随后又拒绝了,并且冷冷地提醒她,他不再办理刑事案件了。

萨克斯抚平刚过膝盖的裙子,她挑了一件浅灰色衬衣来配裙子,她还以为裙子是炭灰色的;但她离开住所走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时,才意识到衬衣是灰褐色的。这样的早晨司空见惯,分心的事太多了。

现在,她开始查看邮件和电话留言,觉得这些都可以不用理会,然后沿着走廊朝会议室走去。为了不明嫌疑人四十的案子,她已经霸占了这个地方。

她又想了想莱姆。

辞职。

该死……

她抬起头来,注意到有个年轻的警探正朝相反的方向走,他突然朝她转过身来。她意识到,她肯定大声吐出了那个词。

她朝他微笑一下,意思是她没有精神错乱,便躲进了她的作战室。房间小小的,摆有两张纤维板桌子、两台电脑、一张办公桌、一块白板,白板上用马克笔记录着案件细节。

“马上就好。”办公室里的年轻金发警察说着,抬头看了看。他身穿纽约市警察局的深蓝色制服,坐在远处的桌子旁。罗恩·普拉斯基不是警探,就像重案组的大多数警察那样。但侦办不明嫌疑人四十的案件,阿米莉亚·萨克斯想与其合作的警察就是他。他们一起调查犯罪现场多年,直到现在也总是以莱姆的客厅为据点。

普拉斯基朝屏幕点点头。“他们保证过。”

马上就好……

“他们有什么发现?”

“不清楚。我可不指望有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不过证物搜集小组说,他们有一些收获。这是个好兆头,阿米莉亚。”

那场灾难——从多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词都适用:受害者的死亡,不明嫌疑人的脱逃——发生之后,在布鲁克林的商城,萨克斯系统检查了装卸区后面的区域,纠结于应该把布鲁克林的证物搜集小组派往哪个地方;你不可能全面撒网,处处搜查。有个地方特别引起她的注意,那就是一家廉价的墨西哥餐厅,它的后门通向装卸区附近的一条死巷。这是周边唯一的餐饮店。不明嫌疑人还有其他更快的路线可以逃走,但萨克斯重点盘查了这里,这么做是基于这个可能牵强的假设,即相比别的餐饮店,这家饭店更有可能雇用无证件员工,这些人不会太乐意配合,不会愿意充当目击者,透露他们的名字和住址。

正如她所料,上至经理,下到洗碗工,没人见过这个相当容易识别的嫌疑人。

但这并不说明他没来过这里;搜查小组在顾客使用的垃圾箱里找到了星巴克的杯子,连同这家连锁店包裹三明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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