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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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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提出的。我的理解是,他在死前大概经受了十分钟的极度痛苦。正如我所说的,补偿会被算入他的财产,受益人是他在遗嘱文件中提到的任何人,或者如果他没有遗嘱,则由遗产认证法庭决定。另外,我还会代替弗罗默先生的父母提出诉讼,他一直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资助父母。”

这可能是莱姆见过的最不喜欢卖弄的律师,如果不是最无聊的话。

“诉状里的索赔金额——损失赔偿要求——坦白讲,高得惊人。为非正常死亡索赔三千万美元,为疼痛和痛苦索赔两千万美元。我们绝不可能拿到这么多的赔偿。我选取这样的数字,只是想引起被告的注意,为案子制造一点公众影响力。我没做开庭审判的打算。”

“没有吗?”

“没有。我们的情况有点不同寻常。弗罗默太太和她的儿子拿不到保险金,得不到别的经济资助,他们需要尽快达成庭外和解。开庭审判会耗上一年或者更久,到那时他们会穷困不堪。他们需要钱安置住房、支付孩子的教育费、购买医疗保险、维持日常开销。我们先对被告提出一个棘手的诉讼,然后我再暗示愿意大幅度降低索赔金额,我相信他们会开支票的,那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但对弗罗默太太来说是天大的数字,并且大体上那个数额也能确保实现公正。”

莱姆断定,他置身狄更斯的小说里应该会很自在。“这好像是个合理的策略。好了,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证据吗?”

“请再等一下。”不管怎样,埃弗斯·惠特莫尔打算沿着他所设定的路线向前推进,“首先,我想跟你解释一下相关法律的复杂之处。你熟悉侵权法吗?”

“不太熟悉,不熟悉。”

“我大致跟你讲一下。侵权法处理的是被告对原告造成的伤害,而不是违约行为。这个词来源于——”

“‘扭曲的’拉丁词?tort。”莱姆对古典文学兴趣深厚。

“的确如此。”惠特莫尔既没有被莱姆的学识打动,也没有因为失去一个阐释机会而失望。“交通事故,毁谤中伤,狩猎事故,灯具着火,毒素泄漏,飞机失事,暴力攻击——威胁要打人——殴打罪——实际上打了人。这些通常合并在一起。甚至蓄意杀人,也可以同时是刑事性质和民事性质的案子。”

oj辛普森,莱姆想着。

惠特莫尔说:“所以,这属于造成异常死亡和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一步是要找出被告——谁对弗罗默先生的死确切负有责任?我们最希望的就是造成伤害的电动扶梯本身,而不是外部某一方。根据侵权法,凡是被产品——任何东西都可以,器具、车辆、药品、电动扶梯——伤到的人,举证要容易得多。一九六三年,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设立了一条诉讼理由,叫无过失责任——将受到伤害的消费者的损失转移到生产商的头上,即便商家并无过失之处。根据无过失责任,你只需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伤害了原告。”

“怎样算是构成缺陷呢?”莱姆问,很不情愿地发现自己对这堂讲座产生了兴趣。

“这就是关键所在,莱姆先生。缺陷可以是糟糕的设计、生产过程中的漏洞和瑕疵,或是没有就安全隐患对消费者提出充分警告。你最近看到过婴儿推车吗?”

我怎么会看到?莱姆的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惠特莫尔对讥讽毫不在意,继续说:“你应该会欣赏这个警示标签的:把折叠式婴儿车折起来之前,先移开婴儿。这不是我编造的。当然,没错,这种无过失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必须确切存在缺陷。举个例子,有人拿链锯攻击受害者,那人就是一个介入因素。原告没法拿这种暴力攻击作为理由,控告链锯生产商。”

“好了,回到我们的案子:第一个问题,我们要控告谁?中西部交通运输公司的电动扶梯本身在设计上或生产中存在缺陷吗?或者电动扶梯运转良好吗?商城的管理公司、清洁小组或独立的维修公司在维护维修中有疏漏之处吗?有工人在上次打开电动扶梯后没有闩好吗?有人在弗罗默先生踏在踏板上时手动打开了踏板吗?承建商城的建筑商让电动扶梯产生安全隐患了吗?安装电动扶梯的转包商呢?零部件生产商呢?商城的清洁工呢?他们是受雇于独立的承包商还是受雇于商城?这就是你的入口。”

莱姆已经想好要怎样展开工作了。“首先,我要人去检查电动扶梯、控制器、犯罪现场的照片、微物证据和——”

“啊,现在,我必须告诉你,我们的情况里有点小问题。嗯,几个问题。”

莱姆眉毛一皱。

惠特莫尔继续说:“但凡涉及电动扶梯、升降电梯、自动人行带,等等,这类事故都由房屋局和调查局调查。”

莱姆对调查局相当熟悉。调查局是这个国家历史最悠久的执法部门之一——可以追溯至十九世纪初期——负责监督政府官员、政府机关和所有跟市政府有合约关系或业务关系的人。他自己在地铁施工工地侦查犯罪现场时变成了四肢瘫痪者,调查局就参与调查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惠特莫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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