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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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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见,但一般说来,警探们大都同意进入现场的人越少越好。然而,现在大部分警局都还是以小组为单位进入现场。在林肯·莱姆发生意外之前,他总是一个人搜查犯罪现场,而他现在也坚持阿米莉亚·萨克斯应该这么做。在有其他鉴定组员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你很容易分心,而且会觉得——不管是有意识于是无意识——同伴一定会找到你遗漏的东西,从而丧失警惕性,松懈下来。

此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理由支持单独搜索。莱姆相当清楚,搜索者与犯罪行为之间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微妙关联。鉴定人员若独自在现场搜索,比较容易重塑被害人和疑犯当时的心理状况,并据此做出正确的判断,找出隐藏的证物。

阿米莉亚·萨克斯此刻正即将陷入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她看着那具年轻女性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附近只有一张纤维板桌子。

尸体旁有一个打翻的咖啡杯、一本乐谱和一小截银色的长笛组件。当凶手把绳索套上这个女人的脖子时,她显然正在组装长笛。直到断气,她手里仍紧紧抓着另一截未装好的长笛。当时,她想过要拿它作武器自卫吗?

或者,这个女人已彻底绝望,只想在死前牢牢抓住某个熟悉的东西?

“我走到尸体旁边了,莱姆。”她一边拍摄数码照片,一边用步话机和莱姆通话。

“继续说。”

“她仰卧在地,但警员最初发现她的时候,她是腹部朝下趴着的。她们为了给她做心肺复苏才把她翻过来的。她脖子上有明显遭人勒杀的伤痕。”萨克斯小心翼翼地将她翻回原来腹部朝下的姿势。“她的双手被某种旧式手铐铐住,我没见过这种手铐。她的手表坏了,停在大约八点钟的位置,看起来不像是不小心摔坏的。”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了一下女人细细的手腕,发现女人的腕骨也碎了。“没错,莱姆,手表是疑犯踩坏的。这块表不错,精工牌。疑犯为什么把它踩碎?为什么不把它拿走呢?”

“好问题,萨克斯……这也许是条线索,也许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倒是可以成为刑事鉴定科学的箴言之一,萨克斯心想。

“赶到现场的警员割断了她脖子上的绳索,没动绳结。”警察在割开被勒死的被害人身上的绳索时,应避免破坏绳结——绳结的系法可以透露出不少凶手的个人信息。

萨克斯接着使用黏胶滚筒来收集微细证物——近来刑事鉴定专家认为,过去使用的真空吸尘器存在吸入过多无关物质的缺点。因此现在大部分现场鉴定组的人员都改用滚筒,这是一种类似黏狗毛用的黏性滚轮。她把黏到的证物装袋,再用镊子从尸体身上采集毛发,并刮下指甲缝里的碎屑组织。

“我要开始走格子了。”萨克斯说。“走格子”一词是林肯·莱姆发明的,这是他坚持使用的刑案现场搜索方式。格状图形搜索法是容易理解的方法:先从一个方向来回搜寻,然后转个直角,把同样的地方再走一次。走格子时不仅要留意地面,也要注意观察现场的天花板和四周的墙壁。

她开始搜索,寻找一切被抛弃或掉落在现场的物品。她用滚轮黏取细微物证,用静电法采集脚印,并用数码相机拍摄现场的照片。虽然过一会儿会有摄影小组来拍摄完整的现场记录,但拿到这些照片还得花些时间,而莱姆又坚持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取到一切可以参考的照片。

“警官?”塞利托喊道。

她回头望去。

“只是问一下……因为我们不知道那混蛋藏在哪里,所以想问你需不需要我找人进来支援?”

“不用。”她说,但也暗自感谢他的提醒:这里正是疑犯最后消失的地方。她想起林肯·莱姆的一条刑案现场守则:仔细搜索,小心背后。她摸摸身上那把格洛克手枪的枪柄,确认它的位置——在穿上特卫强服装后,枪套的位置变得比平时高了一些——以便能在紧急状况发生的第一时间抽出。检查过后,她便继续进行现场的搜证行动。

“有了,我找到一个东西。”过了一会儿,她通过步话机对林肯·莱姆说,“在休息室,离尸体约十英尺的地方有一小块黑布,是丝质的。我是说,看起来像丝质的。这块布盖在被害人的长笛零件上,应该是属于被害人或嫌疑犯的东西。”

休息室里已找不到其他东西了,她走进演奏厅,同时右手不由自主地移向格洛克手枪的枪柄。在发现演奏厅里根本没有暗门或其他出口,也没有任何可以让疑犯躲藏的地方之后,她才稍稍放松一些。然而,在她开始走格子时,还是感觉到一股不安的情绪在心中逐渐升起。

阴森……

“莱姆,这里有点奇怪……”

“我听不清楚,萨克斯。”

她这才发现,在不安之下,她说话的声音也变成了轻声细语。

“在倒在地上的椅子之间,系着一根烧焦的绳子,看起来像是引信一类的东西。我闻到燃烧过的硝酸盐和硫黄的味道。现场的警员说嫌疑犯曾开了一枪,但这里的气味不像是火药,而是别的东西。啊,有了……这是一种灰色鞭炮,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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