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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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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他人缘一向很好,很招人喜欢,就芭芭拉所知,她弟弟未曾与任何人结仇。也没什么感情上的纠葛和困扰,不曾陷入三角恋情,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是什么被嫉妒冲昏头脑的丈夫。他从来不碰毒品,也没干过任何其他的违法勾当。他两年前才搬来纽约。

总结被害人家属提供的信息,死者和违法组织没有联系;这就说明,凶手是变态杀人犯的可能性排在了第一位。萨克斯顿时觉得这案子更加棘手了,因为比起一个黑帮的职业杀手,变态杀人犯对公众的威胁更大。

萨克斯向芭芭拉解释了被害人遗体的处理程序,遗体将在法医尸检之后交还给死者家属,大约会在二十四小时到四十八小时之间。芭芭拉面容僵硬,犹如木讷的岩石:“他为什么要对泰迪下这样的毒手?他在想什么?”

这个问题也令萨克斯备受煎熬,所以她也无法给出答案。

萨克斯目送芭芭拉回到车子上,塞利托将她护送到路边。萨克斯看着副驾驶座上的女孩儿,无法移开视线。那女孩儿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萨克斯,表情令人不忍。看到母亲回来的样子,女孩儿现在一定已经知道了,小巷里的死者是自己的舅舅,但是她悲伤的眼里还残存着一丝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她的舅舅没有死。

希望,即将破灭的希望。

好饿啊。

这里曾是一座教堂,现在成了他们的临时落脚点。此时,文森特·雷诺兹躺在有些陈旧发霉的床上,正感受着灵魂深处的饥饿,仿佛是在回应这深植于灵魂中难忍的煎熬,他圆滚的肚子也传来了咕噜噜的叫声。

废弃的天主教教堂位于曼哈顿城里一片荒芜的区域,毗邻哈得孙河。这个人迹罕至的好地方,成了他们安排杀戮的临时工作基地。杰拉德·邓肯不是本地人,文森特的公寓又在新泽西。虽然文森特曾提议他们可以住在他的公寓,但邓肯拒绝了,他们绝对不能在自己的地盘工作。无论如何都要保证,他们的工作基地不能和自己的实际居住地扯上半点关系。他这么说的时候语气有点像是在说教,但并不是那种傲慢得让人讨厌的说教。更像是父亲对自己儿子的谆谆教诲。

“一个教堂?”文森特对于基地是个教堂曾有过疑问,“为什么是这里?”

“因为这里对外出售已经有十四个月零十五天了。卖了这么久,说明这里足够冷清。况且即便是有人会来看房,也不会选在这个季节。”说到这里,邓肯瞥了一眼文森特,补充道,“至于其他的,别担心,这里已经废弃,不是什么圣洁之地了。”

“不是了?”文森特问道,仿佛此时才想起来自己身上背负的罪恶,活该一路直通地狱,如果真的有地狱的话。所以说,比起那些真正的罪恶,侵占一个废弃的教堂,不管是否圣洁,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教堂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是给这里上了锁的。但开一个锁,对于一个钟表匠来说,简直是大材小用(邓肯曾说过,最初的钟表匠都是从锁匠转行过来的),所以邓肯轻而易举地打开了一个后门的锁,换上了一把自己的挂锁。这样他们就能自由来去了,走后门又能躲过街上和附近行人的目光,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邓肯把前门的锁也换了,并且在锁孔封了蜡,这样一来,如果他们不在“家”,有人来过的话,也能有个预警。

教堂年久无人,有些破败昏暗,布满灰尘,还有一股廉价清洁剂的味道。

邓肯住在了神父的卧室,位于建筑的二楼,属于神职人员的居住区域。文森特住在大厅的另一端,一个曾经用来办公的小房间。此刻他正躺在那里,房间很小,也很简陋,里面有张简易床、桌子、电炉、微波炉,还有一个冰箱(显然,贪吃的文森特直接把厨房搬进自己的房间了)。教堂并没有断电,毕竟中介若是来看房还是需要开灯的,而且为了防止水管冻裂,建筑的供暖设备也没有停掉,只是温度设置得比较低。

文森特知道邓肯对于时间和钟表的痴迷,所以见到这座教堂的第一眼,他便有些遗憾地说:“真可惜这里没有钟楼什么的,像大本钟那样。”

“大本钟是那个钟铃的名字,不是时钟本身。”

“在伦敦塔上的那个大钟?”

“在钟楼里,那个大钟铃。”年长的男人再次纠正了他的表达,“大本钟建在新国会大厦的楼上,它的建造者是本杰明·霍尔爵士。大本钟在英国的十九世纪中叶是当时最大的钟,那时候的时钟没有钟面,也没有指针,全靠钟鸣声来报时。”

“哦。”

“英语里‘时钟’这个词源于拉丁文‘cloca’,原意就是钟铃。”

这人简直无所不知……

文森特很喜欢这一点。不仅仅是他的博学,对于杰拉德·邓肯的很多地方,他都十分欣赏。他曾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看起来有些不搭调,但也许他们可以成为真正的朋友呢。文森特没什么朋友。他有时会和一些办公室的助理和文员出去喝酒。但聪明如他,文森特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他有时会对某个女招待或邻座女宾有些不正常的龌龊念头,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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