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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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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行动。

马上就走!

在他充满霉味的房子里,蜷缩在这间同样刺鼻的卧室里,斯蒂芬强迫自己起身,然后,一如既往地,第一件事就是戴上乳胶手套。颤抖的手,汗津津的皮肤……他抹了一把自己的额头和脖子,然后把纸巾塞进口袋,等晚点再处理掉。然后他往嘴里塞了一颗药,是十毫克的奥氮平。在多次尝试无果后,医生们认定这种药可以让他尽可能地变得正常。或者,正如他偷偷听到的:比别的任何药物更有效地减缓他那该死的精神分裂症(对斯蒂芬来说,药物的治疗和延缓作用实在很有限;而心理治疗更是毫无用处——比起对话内容,他只对每个单词的发音感兴趣。“那么告诉我,当你走进地窖时,你感觉如何,斯蒂芬,就在四月那天,还有,你都看见了些什么。”这不过就是些读出来的单词,发音取决于医生的声线,可能令人着迷地动听,令他深感触动,或者因为某个心理医生发出的气泡音激起他一阵痉挛)。

奥氮平,这是“非典型的”——或者说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药效显著。可是今天,他还在挣扎。黑色尖叫在他的意识边缘忽隐忽现,绝望感不断膨胀。他不得不走着,走着,沿着自己的拜苦路不停地走着,只为抵达那心中的大和谐。

颤抖的手,汗津津的皮肤。

如果他是个酒鬼,他最需要的就是喝上一杯。

如果他是个色鬼,他就需要找个女人上床。

可他两者都不是,所以,为了逃离黑色尖叫的折磨,他迫切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为新的华尔兹找到下一个“志愿者”。

所以,行动!

在他的背包里,装着黑头罩,密封袋里面有三氯甲烷、胶布、备用手套和塞口物,当然还有他的名片——用大提琴琴弦制作的小型绞索。他脱下蓝色乳胶手套,洗了个澡,穿上牛仔裤和灰色t恤衫,套上袜子和匡威运动鞋,再戴上一副新的手套后,他朝窗外望去。没有威胁。然后他走出去,锁上厚重的大门,把他那辆老梅赛德斯4atic从车库开出来。三分钟后,他已经行驶在坎坷不平的乡间小路上,很快就会开上前往市区的高速公路。

向大和谐再次进发。

直达天堂。

信仰和音乐永远都是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赞美上帝的歌曲。利未人在歌声、铙钹、七弦琴和竖琴演奏着的音乐中抬起约柜;大卫组织四千名乐师在按照上帝指示建造的圣殿中服务;当然,还有《诗篇》——那一百五十篇。

接着是耶利哥城的号角。

斯蒂芬从来没有像其他成年人那样去过教堂,不过当他还是个少年时,他曾经有非常多的时间待在主日学校进行假期的圣经学习。一位精明的母亲会找到这样方便的地方来寄放自己的孩子,有时是一个下午,有时是从中午就送过来,有时甚至是整个周末。她很可能意识到他正在陷入疯狂(她自己就有那么一点)。也许她本应该让他待在家里,阿比盖尔有那么几次错过时机,只好在她那些应邀而来的男性朋友到来之前,把他藏在散发着手指画香味的地下室或者帐篷里。

在主日学校度过的那些日子,黑色尖叫还未曾出现过,年少的斯蒂芬也像一个男孩本该有的那样心满意足,坐在其他明显更加年幼的孩子中间,一点点汲取旧神信仰,吃着饼干,喝着果汁,聆听身穿粗花呢的老师们吟诵关于奉献的课程,啊,要虔诚。

那些词句大多是毫无意义的,他很清楚这些,但是有一个故事不同:上帝是在何时以怎样的方式(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派邪恶的灵魂去折磨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扫罗,而只有音乐能够抚慰他——由大卫的竖琴演奏出的音乐。

这就像斯蒂芬,只有音乐或者声音能够安慰他,让他远离黑色尖叫。

斯蒂芬一边小心地开着车,一边找出他的电话,翻出播放列表。他这次没有选择自己收藏的那些纯声音,转而选了优美的曲目《绿袖子》,技术上来说这不是华尔兹,不过同样是六八拍——具备相同的要素(相传是由英王亨利八世所作)。

《绿袖子》,一首悲伤的爱情民谣。一个男人被他的缪斯女神抛弃,有了第二次生命。它被教堂改编用作圣诞歌曲《这婴孩是谁?》

世人喜爱这首曲子,为之着迷。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使这首特殊的优美曲目被世人传唱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它会在被更换歌词、改换节奏,历经千年后仍能直抵灵魂深处?它的旋律和其他曲目都不同。这个问题曾经令斯蒂芬困扰了很久,最终也没有得出结论,只能归结为这个声音来自上帝,是上帝发出的声音。

大和谐。

凄美的音乐在他的脑海中徘徊,斯蒂芬决定用它来实施下一步行动。

“啊,我的爱人,你错待了我,抛弃了我,你无义又无情……”

他减速后,在路边转弯,向着卡波迪基诺机场接待中心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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