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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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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夜哥,三年前我可能还太小吧,说喜欢你你也不会当真。现在我十九岁了,再说喜欢你,你会不会相信我是认真的?”

这样的告白不管放在什么情境下,再配上白辉这张年轻俊美的脸,换谁也难以招架。可是周朗夜几经沉浮、道行太深,面上仍是一点波澜不见。

他说,“我相信。”

说完便打住了,等着白辉接话。

白辉果真受了鼓舞,满怀期待地看向他,“那、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朋友做起?”

周朗夜不置可否,神情里略带了几分玩味。

白辉又道,“你回来没多久,我就听我姐说了你很受欢迎。我姐的一个朋友也想和你结识,可惜你没答应。”

“我们就从朋友开始吧,这样你不用觉得有负担。”

周朗夜自打回国以来,终日斡旋于各种利益争斗之中,明枪暗箭里走了一遭,此时被这样毫无心机的告白唤起了一丝尚存的良善,忍不住抬手揉了揉白辉的头,叹道,“白辉,如果你签了陈益星的电影,以后就当是我养着你了。”

白辉一怔,好像没明白周朗夜说了什么,眼睛眨了眨,“什么,朗夜哥?”

周朗夜也不是那种有闲心在这里谈情说爱的人,既然白辉说他一人住这处大宅太寂寞,又说先做朋友让他不必有负担,那么他就照单全收了。

他看着一脸迷懵的小朋友,浮起一抹笑,“以后你就住这里,我帮你联系一个经纪人,要是有谁还想跟你“做朋友”,比如你那个师兄,你就说你有朋友了。”

白辉整个傻掉,呆呆站在周朗夜面前,似乎不能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周朗夜喜欢他这张干净漂亮的脸,也喜欢他这种为了自己坦诚一切的样子,手里掐了一下白辉细嫩的侧颊,说,“以后是我周朗夜的人,谁再叫你去喝酒,就让他滚。”

作者有话说:

——斯文败类是真·败类,高岭之花却曾经为爱卑微。

也让我回赠一个吧

白辉迷迷登登,酒精的作用还未散去,直觉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周朗夜的手从他脸上拿开的一瞬,他抬手抓住了对方的腕,问,“为什么?”

周朗夜的声音似极温柔,眼底却泛起淡薄无情,“你不是说我一个人住这里太寂寞么?正好留你暖个床。”

话说得这么直白,白辉也该懂了。他怔住不吭声,似乎心里正在天人交战。

周朗夜欠缺耐性,从他手中抽走了自己的手,问,“你是住这里,还是我现在送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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